德国执政联盟已就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投资义务计划达成一致,该计划将要求流媒体平台和广播公司将其收入的固定比例投资于欧洲制作。

经过联邦政府与基民盟/基社盟和社民党议会党团的谈判,各党派支持一项立法草案,该草案将对在德国市场运营的供应商设定最低投资额,即年净营业额的8%。该协议还将解锁额外的联邦电影扶持资金,一旦该法案获得通过,每年用于经济电影的资金支出将增加到2.5亿欧元。
文化部长 Wolfram Weimer 表示,拟议的立法将规定法定最低投资额,并详细规定投资的结构方式。一项开放条款将允许自愿投资额超过其营业额12%的公司豁免部分规定。Weimer 表示,该框架旨在为行业提供规划确定性,同时避免直接干预流媒体和广播公司的商业模式。
财政部长 Lars Klingbeil 表示,拟议的投资义务将调动私人资本,作为公共补贴的补充。他认为,仅靠公共补贴不足以巩固德国作为影视制作基地的地位。这些措施旨在支持制片厂、技术服务和创意行业的就业,并吸引国内外影视制作项目。
如果获得议会通过,这些规则将适用于所有在德国开展业务的主要供应商,包括全球流媒体服务以及商业和公共广播公司。由于欧盟法律的限制,政府只能强制投资于欧洲制作的内容,而不能仅限于德国内容,尽管政策制定者预计国内产业将获得不成比例的收益。
制片人对联合政府协议表示欢迎。行业协会Produktionsallianz称其为一项突破,将释放此前被冻结的1.2亿欧元联邦资金。董事会发言人米歇尔·明特费林表示,法定最低限额与允许进一步谈判的开放条款相结合,既保证了协议的稳定性,又为未来的调整留出了空间。
然而,代表平台和广播公司的利益集团对此表示强烈保留意见。行业协会VAUNET批评了这项计划中的法定投资义务,称其无视流媒体平台的自愿承诺,并以僵化的监管取代了灵活的解决方案。该协会警告称,高于欧洲平均水平的投资配额,加上子配额和版权共享要求,引发了尚未解决的宪法和欧盟法律问题,并表示该框架的实施应谨慎,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负面影响。VAUNET认为,诸如税收抵免等可持续激励措施才是更有效的投资鼓励方式。
内容来源:https://www.broadbandtvnews.com/2026/02/05/germany-moves-to-force-streamers-and-broadcasters-to-invest-in-european-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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